注意事項:
  1. 活動期間於GNC刷台新信用卡消費單筆滿NT$888即享乙次抽獎機會,須於結帳當店現場領取抽獎券,掃描抽獎券正面上方QR code,於全國旅行社指定活動網頁輸入持卡人身分證後九碼數字、發票號碼、發票金額始得進行抽獎,中獎人須依照抽獎券背面說明辦理領獎流程步驟。逾期未完成抽獎或領獎視同放棄權益,恕不得向台新銀行或全國旅行社請求重新補發抽獎券或旅遊抵用券。
  2. 本活動獎項相關領獎及訂位事宜,由全國旅行社全權負責及提供。中獎人需於得獎一個月內向全國旅行社辦理登記,登記後一年內出發始有效,出發前兩個月開放網路預約訂位。為確保使用權益,請於參加抽獎前、兌換中獎憑證前詳閱活動辦法及使用規範。
  3. 中獎人可選擇花蓮三天兩夜或台東三天兩夜兩人同行之指定行程(二選一),此指定行程以全國旅行社安排為準,中獎人不得要求變更、取消行程或轉換現金。平日費用每人NT$3,880,持中獎憑證完成兌領手續可折抵NT$3,000。舉例:新先生攜帶一名友人一同報名參加平日行程,平日費用兩人共NT$7,760,持中獎憑證可折抵NT$3,000,兩人共需支付款項NT$4,760。如遇例假日需補差價,例假日定義及報價以全國旅行社公告為準。其他未盡事宜,依全國旅行社官網或中獎憑證內容說明為準。
  4. 本活動為機會中獎,依所得稅法規定,參加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,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NT$1,000整,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,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$20,010整,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%之稅金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%),預扣稅金且配合相關領取作業後始得獎項,並配合全國旅行社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,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。
  5. 本活動商品及服務由全國旅行社提供,台新銀行非商品及服務提供者,且與全國旅行社並無任何代理、合夥或保證關係。台新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如因使用商品或服務產生任何爭議,請逕洽全國旅行社尋求解決或撥打全國旅行社客服專線(02)2518-2009。